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要求“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优化供需结构,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36号)要求,根据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重点领域内外贸协同发展、内外贸一体化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10条政策措施,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实施方案》围绕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加强国际先进标准推广运用,深入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开辟报关报检绿色通道。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加强对市内短缺药品生产情况和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情况监测,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完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体系。
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积极为内贸企业“走出去”和外贸企业“转内销”畅通渠道、搭建平台。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通过电商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通过设立海外仓、采用跨境电商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积极争取国家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充分发挥展会联结内外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供采对接。
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发挥新乡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职能优势,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活动维权援助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站式”服务。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全力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支持企业开展外贸商品联合运输,打造便捷高效、优惠可靠的物流通道,整合国际物流资源,鼓励采用全链条出口物流运输方式,提供系列服务,为外贸产业集群提供快速、便捷的物流服务。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协同发展。培育壮大“8+17”产业链群。依托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平台,与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合作,持续吸纳国外优势科技资源。引导企业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加强商标品牌的保护和推广。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乡村,建设改造一批县乡综合商贸中心,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五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保障措施。落实外经贸、商贸流通业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鼓励内外贸企业在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注册,提升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外汇结算、汇率避险等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