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强化矿山安全“一矿一策一专班”工作措施推进落实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完善全省煤矿、煤系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专班机制,细化措施清单,强化指导服务,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所属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专班进行清理完善,进一步明确专班职责,实现“一矿一专班”。对长停矿井、生产建设矿井、关闭施工矿井,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专班分别按照每季度、每月、每周的频率,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安全检查服务。工作专班不代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市、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监管执法计划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通知》强调,市县包保领导要定期检查监管专班、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履职成效,对成效不明显、虚假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单位,提请党委政府从严追责问责。四川省安委办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向属地党委政府负责人发出“两书一函”,提请追责问责,对因“一矿一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
《通知》指出,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督检查发现并移交的重大隐患、监察建议书指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弄虚作假的,依法追责问责;对督促推动不力、整改进展缓慢的地区,将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