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坚持“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开展煤矿复工复产跟进督导监察。针对监察执法五处辖区灾害严重矿井多、近期复工复产多、安全事故风险高的特点,近日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监察执法五处辖区多处煤矿开展复产复工跟进督导监察,加强过程管控、监控、把控,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严防无序复产、带病复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月11日,对辖区一处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容易自燃四种灾害耦合叠加的灾害严重煤矿跟进监察时,发现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中部架间一氧化碳浓度异常,实测最大值达600ppm,有自然发火前期征兆。跟进监察组迅速做出响应,一是立即下达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撤出危险区域所有人员,会同省应急厅、地方监管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科研院所、防灭火专家制定解决方案,由专职救护队远端封闭采煤工作面两顺槽。二是对该矿复产复工验收推倒重来,不予复工复产,要求地方监管部门全程监督该矿严格落实综合防灭火治理方案,采取注液态二氧化碳等综合防灭火措施消除自然发火风险。三是立即发出警示函要求辖区各监管部门、上级公司、煤矿企业立即组织对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开展风险研判和防灭火专项检查,督促矿井完善综合防灭火措施,特别是加强对采煤工作面放假停产时间长、初采、回撤、推进缓慢等特殊时期及过老巷、构造带等特殊地点,要科学制定和持续实施专项防灭火措施。四是严格复工复产监管。各级监管部门、上级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及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做到复工复产一处、跟进检查一处,凡是发现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律责令推倒重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目前,陕西局局领导已带队跟进监察执法五处辖区复产复工的灾害严重煤矿10处,推倒重来、不予复产复工3处。